校内各单位:
《太阳成集团tyc9728关于做好岗位设置与首次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师大校字〔2013〕9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实施以来,对于推进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促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顺利圆满完成岗位设置管理与首次聘任工作,在积极听取学校有关单位和教职员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结合工作实际,对岗位设置与首次聘任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首次聘任时,在非教师岗位上工作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可根据现从事的工作性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中做一次性选择,由学校审核。
选择管理岗位的,按照管理岗位进行管理,保留已有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参与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今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执行。
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保留已有的党政管理职务,满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申报条件的,可以参加相应岗位竞聘,其各等级申报条件和聘期目标均参照《实施意见》附件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和聘期目标执行。
二、学校在省主管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进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并向专业技术职务与现从事工作相一致的一线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倾斜。
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四、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太阳成集团tyc9728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