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增补和更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为适应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发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现面向全国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增补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评审专家推荐条件
1、在生产、科研一线工作,热心博士后事业,为人正派,做事公正。
2、年龄不超过60岁。
3、具有正高级职称。对部分二级学科(附件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可推荐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家。不限制推荐专家人数。
4、优先推荐的专家:院士、学科领域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学术带头人;有两个以上一级学科研究背景;中青年专家(应不少于本单位推荐专家的50%)。
二、增补专家信息的方法及要求
1、增补专家信息必须经过专家本人同意。
2、各有关单位组织新推荐专家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2),填写时请注意填写说明,将两份《推荐表》报人事处,其中一份《推荐表》最后“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盖章”由流动站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另一份此栏留空由学校填写。
3、人事处审核专家推荐信息并在中国博士后网站网上进行提交。最终入选专家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统筹审核确定。
4、填报《推荐表》中的“通讯地址”请参照以下格式: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太阳成集团tyc9728**学院。
5、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将于2013年3月1日关闭系统,请各有关学院务必于2月22日将两份《推荐表》纸质版交人事处,电子版发至sdnursc@163.com。
附件:1、可推荐副高级职称的二级学科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
人事处
2013年2月24日
附件1:可推荐副高级职称的二级学科目录.doc
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doc